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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上海工作落户的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正文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已经形成了越来越多的经济发达城市,尤其是上海已经成为了国际化大都市,成为了许多高端人才纷涌而至的目标城市。而上海这座城市为了继续加快经济增长的步伐也需要更多的精英人士加入并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对于人才的吸纳也设定了落户上的优惠政策,那么可以在上海工作落户的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呢?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研究生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以上便是可以在上海工作落户的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各项条件,可见上海对于人才的吸纳是非常重视的,想要成功在上海工作落户也有很多提升自身能力的方式,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我们也要将能力不断提升放到日程上,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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